劳务公司介绍工作辞职被要求给介绍人900元合理
不合理。劳务介绍费需基于双方自愿约定,强制要求900元无依据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居间服务应基于双方合意,介绍人促成交易才有权收取报酬,强制要求支付介绍费不合理。若已辞职,被强制要求支付可能构成不当得利,可拒绝。不及时处理,可能面临权益受损及不必要的经济负担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分情况处理。1. 若已支付,可尝试协商退回;2. 若被威胁支付,可报警或寻求法律援助;3. 若介绍人提起诉讼,应积极应诉并举证未约定费用。各情况均需保留证据,以便后续处理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常见处理方式为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。可先与介绍人协商退费,协商不成,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如起诉要求返还。选择时应考虑效率与成本,协商快速但可能结果不如意,法律途径耗时但结果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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