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动能力鉴定之后,是否不再享有停工留薪待遇
劳动能力鉴定后,若未停工则不享停工留薪待遇,但正常工作应获劳动报酬。若需暂停工作治疗,则可申请停工留薪并享相应待遇。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三条,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原工资福利,若未停工则按劳动合同支付报酬,停工治疗则享停工留薪待遇。未及时申请可能导致权益受损,如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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